岳丽
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女,1976年生,贵州人,现任行政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讲师。
1995至1999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新闻学系,四年新闻学的学习为今后的写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99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主要进行西方法理学的研究。2002年毕业后在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曾讲授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婚姻法,国际法,宪法,行政法等课程。2006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理学博士学位。
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女,1976年生,贵州人,现任行政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讲师。
1995至1999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新闻学系,四年新闻学的学习为今后的写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99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主要进行西方法理学的研究。2002年毕业后在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曾讲授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婚姻法,国际法,宪法,行政法等课程。2006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理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