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司
1、广告监管司职能简介
研究拟定广告业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2、广告监管司内设机构及职能
综合处:
1)协助司领导综合、协调司内工作,负责综合性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的起草及司发文、代拟局发文的核稿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工作。
4)提出本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指导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及认证工作。
5)承担广告管理统计和广告管理系统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及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
6)负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广告企业的日常监督。
7)负责办理广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8)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9)组织、指导开展公益广告活动。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告管理处:
1)研究拟定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规范广告市场交易行为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审批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经营单位、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
3)拟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审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
4)组织、指导网络广告经营审批登记。
5)组织、指导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特殊广告媒体(形式)的登记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特殊广告媒体(形式)的登记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
7)指导查处涉及广告经营活动方面的违法案件;协助办理广告经营活动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对广告服务收费备案的指导管理。
广告监督处:
1)研究拟定广告发布标准及广告发布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建立完善广告审查员制度。
3)负责管辖范围内特殊广告内容的审批。
4)指导广告出证行为。
5)组织、指导广告发布活动监督和案件查处工作。
6)协助办理广告发布活动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
7)组织、指导广告监测工作和广告法律咨询机构的业务工作。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