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首诊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06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定义社区首诊,就是社区居民首先在本人选择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为患者办理转诊登记手续。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当在住院7日内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办转诊手续。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参保人转变就医观念,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避免基金浪费,减轻个人负担。

具体内容社区卫生服务诊疗疾病项目规定

一、非高热的无明显神经系统体征的疾病。

二、非昏迷性疾病。

三、非急性出血性疾病。

四、非传染病。

五、急性病患者的院前抢救。

六、轻度软组织外伤和骨折初步处理。

七、适宜运用中医传统方法(针灸、推拿、按摩、拔罐等)及中药治疗的疾病。

八、临终关怀的患者。

九、经上级医院确诊,适宜在社区治疗的疾病。

十、对老年人的主要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等)专案管理的定期家庭访视、康复用药指导和咨询。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