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友发

(1920—1999)陕西省泾阳县人。一九三三年参加陕北红军。一九三四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八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陕甘宁军区司令部特务员。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二军分区通信队排长,特务营连长,第四团营长、支队长,第四十三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十旅三十团团长,第十一旅三十一团团长,第十九兵团六十四军一九二师副师长兼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九兵团师长,中国人民志愿军师长,1960年7月任陆军六十四军副军长,1967年6月到1983年5月任吉林省军区司令员,中共吉林省委书记,沈阳军区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