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帅
教育部关于追授卢帅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卢帅同学生前系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村人,2009年8月17日为救1名落水儿童,不幸罹难,年仅20岁。
卢帅同学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卢帅同学的英雄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卢帅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广大青年学生要向卢帅同学学习,学习他热爱人民、理想坚定的崇高品德,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乐于助人、淳朴善良的优秀品质,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进取精神。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向卢帅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学习卢帅同学英雄事迹的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让广大青年学生从卢帅同学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服务祖国,报效社会,承担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1]

“涉外”学子舍己救人卢帅事迹震撼江淮
2009年8月17日下午3时许,卢帅在其家乡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村勇救两名落水少年,自己不幸遇难。
卢帅同学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性格开朗,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和同学关系十分融洽。“他是一个特别乐于助人的人,各方面表现都十分出色!”据其同班的一位同学介绍,卢帅在同学们心目中不仅是大家学习的好榜样,而且体育方面有特长,他平时总是积极地组织班级同学参加篮球比赛,身穿21号队服的他是系足球队最得力的骨干。
听到卢帅因救落水少年而壮烈牺牲的消息后,卢帅生前的辅导员李璐老师十分惋惜:“他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在老师眼里总是让人放心,连别的专业的学生都对他赞不绝口。”

在卢帅生前所住的学生宿舍内,几本他最喜爱看的体育杂志和专业书籍还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其室友听到卢帅遇难的消息后,悄悄地将这些书上的灰尘拂去。“希望卢帅天堂里还记得我们几个最真挚的兄弟。”
卢帅的光荣事迹在校院的每个角落广为传颂……
今天,卢帅同学用自己年仅20岁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舍己救人之歌。卢帅同学的身上体现了无私无畏的品德气节、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卢帅同学的英雄举动,鼓舞了全院师生,感动了江淮大地,全院师生将以各种方式祭奠英雄。
卢帅同学永远离开了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生动展现了新时期天之骄子的崇高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是这个社会最宝贵的精神财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