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08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第一责任

是社会各阶级行业、组织和个人,在道德、经济、法律及制度上对某些事务必须首先承受履行的义务和权力;又叫首责制,故称。

是首先承当利害的关糸人。如道德行为的见义勇为。法律规定的法人、法人代表等等。

此制度产生始于唐尧、虞舜时代,就有:舜为司徒掌教化、契为司马管军政、后稷为田畴掌农业、夔为乐正、倕为工师、皋陶为大理、益主虞、、、皆是。

汉丞相陈平: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各任其职;为宰相职责时就基本确定。

迄三国魏司空陈群制订九品中正法,由中正在选举、考核、评定官员时,分为上、中、下九等级。自此首责和分责更趋完备。

故此词自古有之。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