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中和
颜中和,吴县人。父弘仁。顺治初,怨家周昌乘乱诱而杀之,弃其首。中和砺斧束藁如人形,书昌姓名以试斧。昌闻之,轻中和幼,不为备。中和怀斧出迹昌,值市中,尾之行。稍前,遽挥斧中昌,昌左右顾,又斧之。母遣其兄孟和走视弟,昌已死。乃相与诣县,兄弟争自承杀人,市人言杀昌者实中和,乃下中和狱。明年巡按御史录囚,释中和。中和,明义士佩韦从孙也。
同时又有颜鼇,父仲常,国初为其仇金瑞甫所杀。鼇淬刃挟以出入,一日,遇诸胥口,鼇刺瑞甫,入水,鼇从之。瑞甫脱去,诬鼇以盗。兵备道王纪、同知刘瑞讯得实,为诛瑞甫。
中和复仇时年十六,鼇年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