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物流师考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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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考试简介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严格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报考条件——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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