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田

(1911—1998)安徽省金寨县人。一九二八年参加农民赤卫军,次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川陕边区政府丹江、仓溪、广元县保卫局长、军事指挥长。一九三五年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政治部组织部干事、民运科科长,冀南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东进纵队第三团团长兼政治委员,新七旅第十九团团长兼政治委员,弟六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六旅旅长,第二野战军十军二十九师师长兼四川省内江军分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五军副军长。一九五0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五军副军长,一九五三年回国后,任湖北省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丹江水库副总指挥、工程局局长、富水水库指挥,湖北省咸宁地区专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周发田(1911年10月--1998年2月) 安徽省金寨县人。1928年参加农民赤卫军。1929年5月,参加了中共鄂豫皖区委领导的“商南”暴动(又称立夏节暴动)。随后,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在红军第三十二师第九十七团担任传令兵。
193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红四军八师通讯员、通讯班班长,赤江县政治保卫局局长、川陕省芦山县军区指挥部指挥长,并参加了红四方面军的长征。长征结束后,被选送到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即“抗大”)学习。1937年9月,学习结束后,先后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政训处组织部组织干事、一二九师三八六旅政治部民运科长、抗日游击三支队支队长。1938年5月,东进纵队挺进冀南,任东进纵队第三团团长兼政治委员。8月,兼任冀南军区三军分区政委。1939年3月,东进纵队三团改编为八支队第三团,仍任团长兼政治委员,后任新编第十七旅十九团团长兼政治委员。1944年5月,任冀鲁豫军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1945年8月,任冀南八分区司令员。11月,任晋鲁豫野战第二纵队第六旅副旅长,参加了邯郸战役、定陶战役、巨野战役等。1947年6月,任旅长。同月,指挥六旅官兵在山东鄄城以北杜楼渡黄河进入鲁西南,在鲁西南战役中生俘敌六十六师中将师长宋瑞河。1948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第十军第二十九师师长。1950年1月,兼任内江军分区司令员。
1950年12月,第二十九师编入志愿军第十五军,任副军长。1951年3月,随部入朝,参与指挥了举世闻名的“上甘岭战役”。1954年5月,回国后进入北京军区设在天津的文化学校学习。1955年11月,授予少将军衔。1956年5月,任湖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59年2月,任湖北钢铁厂厂长。同年10月,调任汉江江口水利枢纽工程总指挥部副指挥长。1961年11月,任水利电力部汉江江口水利工程局局长。此后,先后任富水水库工程副指挥长、湖北省咸宁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咸宁地区行政公署顾问,主管农业、水利、水产工作。
1998年2月22日,在湖北省咸宁市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