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岱

(1918—1996)福建省长汀县人。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四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补充团连指导员,第十五师直属队青年干事,第四师总支书记,巡视团巡视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补充团营教导员,山西赵洪独立营政治主任,教导二旅第四团政治委员,滨海军区第六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一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三十八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三兵团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旅大警备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军区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