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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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成立最早的专门委员会。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至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期间为提案审查委员会。六届政协开始,提案审查委员会更名为提案工作委员会,并成为政协的常设工作机构。自七届政协开始,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序列改为提案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现共有成员56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4人,委员41人。成员主要由现职或前任政府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个界别的专家、学者等组成。

提案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2)按照《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

(3)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提案承办单位;

(4)采用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办理协商会、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5)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6)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7)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

(8)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9)加强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

(10)加强与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

(11)加强与地方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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