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民
部落民
Burakumin
日本德川幕府时代,从事屠宰业、皮革业等所谓贱业者和乞丐游民被视为贱民,前者被辱称秽多,后者被辱称非人。他们被排斥在士农工商四民等级之外,聚居在条件恶劣的官府指定区域,身份、职业世袭,严禁与平民通婚,形成特殊的社会集团——“部落”。部落民处于社会最底层,备遭歧视和压迫。1871年8月28日,明治政府颁布太政官布告第 61号,宣布“废除秽多、非人等称呼,尔后其身份、职业均与平民同”(通称解放令)。但实际状况毫无改善。20世纪初,部落中上层人物提倡改良风俗,与部落外民众交往,开始形成部落运动。1922年3月3日,受社会主义思想影响的部落青年发起成立全国水平社,提出以部落民自己的行动争取彻底解放的纲领 。从此 ,部落运动发展为战斗的部落解放运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宪法规定,“不因人种、性别、身份、门第等不同而受歧视”。但歧视部落民事件屡有发生,部落民的生活、就业 、教育与一般人之间仍有很大差距 。因此,部落解放运动重新兴起,1946 年2月19日成立部落解放全国委员会,1955年8 月改称部落解放同盟,发动了要求政府制定部落解放政策的群众斗争。1969年6月,政府制定为期10年的《同和对策事业特别措施法》。1979年,该法延长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