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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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

【注音】yízhǔjìchéngrén

【释义】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

根据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该法规定,凡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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