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1953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停办, 1983年恢复重建,1997年成立广西大学法学院。自恢复重建以来,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以培养和造就一流人才和创建名牌学院为目标,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各项事业均获得迅猛发展。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龙头, 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成人系列本科教育、专科教育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 、环境法学等8个硕士点及研究生班。另外还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西)法律、律师、经济法学专业的主考任务。法学院业已发展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学科学研究基地、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和法制决策咨询基地。法学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广西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法学本科专业统一按“大法学”、“宽口径”招生,以“三个一” ——即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为目标来培养法律人才,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以教学管理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以人为本,制度为先――地方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一般院校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问题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科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连续多年名列广西高校前茅,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已能与全国知名法学院校同台竞争。在2004年和2005年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选拔赛中,法学院代表队力战群雄,分别取得大赛第十四名和第十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专任教师38人,其中教授8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10人。已获得博士学位的7人, 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4人。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得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2人列入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 ,3人被授予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6.3%,形成了以博士生导师孟勤国教授为带头人的教学科研队伍。自1983年以来,法学院教师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46项,其中孟勤国教授在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八次评奖中,三次获得一等奖、三次获得二等奖、两次获得三等奖,其专著《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在2004年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法学院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合作科研课题38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28篇。2004年法学院成功举办了全国最高级别的物权法研讨会,有近70位国内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来到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法学大师江平先生。
法学院现拥有4000多平方米的教学办公大楼、下设人权与地方法制研究中心、财产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以及法学理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教研室。设有专业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模拟法庭等教学辅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