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社会主义
发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水平较高的阶段。十月革命后,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文中,曾用“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来说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60年代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曾提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问题。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纪念十月革命五十周年的演说中首次提出苏联已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强调了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重要性,再次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从此发达社会主义的概念被肯定下来,并成为苏联理论界研究的中心,并逐渐把它发展成一个内容十分广泛、庞大的理论体系。
苏联领导人及理论界认为,发达社会主义的特征是:社会主义作为完整的社会制度各方面已经成熟,并全面协调的发展,生产力高水平的发展,生产关系已无非社会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的各种制度、规律和优越性全面充分地发挥作用,集体所有制逐渐接近国家所有制水平;各级劳动者的差异进一步缩小,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长入全民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已成为全民党,苏联人民已成为人的新的共同体;自觉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普遍形成,马列主义已经成为全体人民自觉的世界观。关于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对苏联社会的发展水平估计过高。勃列日涅夫以后的苏联领导人对苏联社会发展阶段不断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