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盐务局
石城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赣州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局长办(经理办)、办公室(综合部)(包括财务部、人事部、)、食盐专营部(业务、盐政)。
领导介绍:
张承忠(局长、经理):主持本单位的前面工作,党支部工作。
朱春民(副局长、副经理):协助局长分管本单位食盐专营部(销售、盐政执法)。
黄斌(综合部长):协助局长,做好食盐专营部工作和综合部工作。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赣州盐业公司石城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石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