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盐务局
于都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赣州市盐务局。
单位概况:
江西省于都县盐务局、江西省盐业总公司于都县公司,是负责于都县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运销工作的主管部门。隶属于江西省盐业总公司、江西省盐务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核算体系。公司成立于1978年8月,全称“江西省盐业公司于都县公司”,1994年8月更名为“江西省盐业总公司于都县公司”。1991年11月成立“江西省于都县盐务局”,与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公司现有职工21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人,中专学历5人,各类专业职称11人。所辖销区及盐业行政管理区域为于都县行政区域,共23个乡镇,80多万人。
主要职责:
1、行使全县盐业行政管理职能;
2、贯彻执行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盐业法律、法规;
3、组织实施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稽查,管理盐业市场,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5、核发和管理《食盐零售许可证》;
6、负责盐业法律、法规和防治碘缺乏病的宣传,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7、保障碘盐质量和全民食用碘盐,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机构设置:
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中队)、综合部(办公室、财务)。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赣州盐业公司于都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于都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