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盐务局
信丰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赣州市盐务局。
单位概况:
江西省盐业总公司信丰县公司,成立于1979年元月。固定资产达到440万元,碘盐供应合格率和市场占有率保持在95%以上。目前公司现有职工20名,大专以上学历4名,中专学历12名,获得初、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各项盐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查处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全县的盐业市场稳定。
二、严格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宣传盐业法律、法规和碘缺乏病防治知识,保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规范全县盐业市场经营秩序核发和检验《食盐零售许可证》。
机构设置:
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中队)、综合部(办公室、财务)。
领导介绍:
局长、经理:叶家房,负责全面及综合部工作。
副局长、副经理:李桦,分管食盐专营部工作。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赣州盐业公司信丰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信丰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