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新昌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浙江省盐业集团新昌县盐业有限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盐业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同有关部门一道,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搞好盐产品组织供应和储备,确保市场放心合格碘盐供应,满足生产加工企业用盐需求;(3)依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各类盐业违法活动,确保全县人民食盐安全;
(4)科学管理,努力提高企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运销科、质量监督科。
领导班子杨杏燕:新昌县盐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新昌县盐业有限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金仁民:新昌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新昌县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