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
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
【注音】shāngyòngmìmǎkēyándìngdiǎndānwèi
【释义】是指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承担商用密码科研的单位,简称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
根据2005年12月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中,
第五条国家密码管理局根据商用密码发展以及科研的需要,指定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
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密码科研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够采用先进的编码理论和技术,编制具有较高保密强度和抗攻击能力的商用密码算法。
第六条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原则上定期集中进行。
指定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填写《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申请表》,提交国家密码管理局;
(二)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作出指定决定并告知指定结果。
第七条被指定为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的,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发给《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证书》并予以公布。
《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证书》有效期6年。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资质。
该管理规定还规定了,“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对所接触和掌握的商用密码技术承担保密义务。”
“商用密码科研定点单位不得雇用外籍人员或者境外人员参与商用密码科研活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