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华
一、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高新华,男,大学学历,历任副处长、处长、陕西省委企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等职务。
现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厅级)
二、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高新华,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仙桃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1982.09--1986.09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86.09--1989.0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9.01--1993.11 湖北省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工作(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11--2005.12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办公室办事员、秘书科科长、计划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财会处处长、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
2005.12--2009.01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9.01至今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9.06至今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三、烟台市盐务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高新华,男,山东烟台人,参加工作后进入市盐业系统工作。
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等职务。
现任烟台市盐务局副局长、烟台盐业公司副经理。(副处级)
四、山东工商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高新华,男,副教授,研究生学历。工作后进入山东省工商学院从教,历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等职务。
现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五、陕西省冶金工业局纪检组长高新华,1952年5月生,陕西安塞县人。学历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研究生,高级政工师。68年参加工作,1970年6月入党。
现任陕西省冶金工业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从75年至94年曾在华山冶金车辆厂、西安钢铁厂担任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95至97年任冶金工业局政治处处长职务;曾担任过中国冶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冶金政研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等职。
1993年推荐为全国冶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94年西安市委授予党管武装好书记。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陕西省委选派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23期进修,担任七支部三组组长。1996年授予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97年省直机关党委授予“学理论、学党章”先进个人。长期从事企业党委工作,加上素日勤奋学习,注重探索以及理论与实践上的结合,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企业管理等研究方面,颇有见地,十篇文章获省、部级政研会优秀论文奖。《试论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抓好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狠抓企业内部管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必须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性初探》、《指导、协调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主管厅局的重要责任》、《群众观点与企业稳定》等论文,在国内《现代企业》、《共产党人》、《先锋》、《党建论丛》、《理论与实践》、《改革与探索》、《市场经济论坛》、《中国专家大辞典》等近十八家杂志报刊出籍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