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竹庭
宋竹庭(1911~1997) 山东省乳山市夏村镇北江村人。出身农民家庭,17岁入保定志存中学读书,受进步思想影响, 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活动。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积极从事党员发展工作。 8月,参加组建境内第一个中共地方组织--中共牟海特支并担任组织委员。此后先后任中共胶东特委组织委员、青岛团工委代理书记、山东省党团工委组织委员、中共牟海临时工委书记、山东抗日救国军第五大队政委、中共胶东区委统战部负责人、栖霞民运工作团团长、中共山东分局党校教员、山东省各救会秘书处主任、费东行署主任、鲁中行署民政处副处长、淄博行政公署专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第一机械工业部生产司副司长、第三机械工业部技术检查司司长等职。1957年调浙江省工作, 先后任省人委副秘书长、省工业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兼科委副主任等职。199 7年4月22日病逝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