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味的形式”理论
英国文艺批评家克莱夫·贝尔(Clifve Bell,1881—1964)于19世纪末提出“有意味的形式”理论。当时西方现代主义已经出现,其各美学流派虽然观点驳杂,但视形式比内容更重要则是其普遍的理论倾向,他们都追求艺术形式的不断创新。
“有意味的形式”理论认为艺术作品的基本性质就在于它是“有意味的形式”。他指出,作品的各部分、各素质之间的独特方式的排列、组合起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它主宰着作品,能够唤起人们的审美情感。
英国文艺批评家克莱夫·贝尔(Clifve Bell,1881—1964)于19世纪末提出“有意味的形式”理论。当时西方现代主义已经出现,其各美学流派虽然观点驳杂,但视形式比内容更重要则是其普遍的理论倾向,他们都追求艺术形式的不断创新。
“有意味的形式”理论认为艺术作品的基本性质就在于它是“有意味的形式”。他指出,作品的各部分、各素质之间的独特方式的排列、组合起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它主宰着作品,能够唤起人们的审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