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盘法院
棋盘法庭,即棋盘法院,又称理财法院、财税法院,专门处理涉及皇家财政税收的案件。
1066年,法诺曼底公爵威廉争夺王位,征服并夺取英国王位。威廉一世一方面宣布保留被征服地原有制度,另一方面带来了诺曼底统治时期行之有效的措施,并逐渐形成了进行直接管理的金字塔式结构。“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最终形成强大的中央集权制,为普通法形成奠定政治基础。
在强大的王权支持下建立:威廉一世建立“御前会议”,由僧侣贵族及高级官吏组成,性质——既是国王的咨询机关,同时也行使着部分立法、行政、司法职能。
在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王权并增加王室的财政收入,开始将负责财务行政和财务诉讼的财务法院从御前会议中分离出来,专门处理涉及皇家财政税收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制度,专门调查和受理地方上与国王有关的财务案件。
以后又从御前会议中分离出民事诉讼高等法院和王座法院,前者专门处理有关契约侵权行为等涉及私人利益的案件;后者专门审理刑事案件和涉及国王利益的民事案件。
因为威廉一世在征服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时候,曾经宣布尊重他们的审判权,原有的郡法院、百户法院以及领主法院继续存在。而且国王的法院最初只在威斯敏斯特办公,因此在亨利二世以前这些以国王名义设立的司法机构是一种非正式的司法机构,他们的审判活动不普遍。亨利二世(1154-1189年在位)所进行的司法改革,使得王室司法管辖权成为与地方和封建的司法管辖权并列的一种管辖权,推动了王室司法管辖权的发展,为普通法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由于英国的司法体系因普通法与衡平法分立而形成二元制的传统。在19世纪50年代人们就已经注意到了这种体制的弊端: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昂,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1867年英国议会成立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867年至1874年先后向议会递交了5份报告,力主在司法权和程序上将两种法律体系完全合并。议会于1873年制定了《司法条例》,于1875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按照《司法条例》,英国创设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最高法院包括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两部分。高等法院下设五个法庭:衡平法庭、王座法庭、普通诉讼法庭、棋盘法庭,第五个是遗嘱、离婚及海事法庭。上诉法院起初只管辖高等法院的上诉案件,后来也受理郡法院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