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盐业协会
单位简介浙江省盐业协会成立于2006年3月,是由浙江省盐业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地区性行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管理记关为浙江省民政厅;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浙盐概况到2009年,浙江省全省产盐量18万吨;销售量93万吨,争取超百万吨;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5亿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4亿元以上;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实现利润1.2亿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10%以上。全省盐产品合理库存达到35万,其中销区20万吨,产区10万吨,省级食盐储备总量达到5万吨。
协会职能健全协会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在会员与政府、会员与市场、会员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我省盐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我厅核准的章程,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及时报告我厅。
协会领导现任理事长:陈存法,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
现任秘书长为娄栋,负责盐业协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