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营业员
由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通信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中心负责考试鉴定工作,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电信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定义从事电信业务宣传推广、市场研究和开发、营销策划、销售促进等工作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市场调研和开发,预测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策略,选择目标市场;(2)进行业务宣传推广,开展业务促销;(3)拜访与接待客户,提供咨询服务;(4)进行业务演示,指导客户合理使用各类电信服务;(5)进行业务揽收及受理;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业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业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策划、组织、表达、应变、沟通、理解、谈判以及人际交往能力,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心理素质稳定。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电信客户业务经理(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业务代表)、电信大客户业务管理人员(大客户市场经理、大客户经理、营业受理)、电信客户服务经理、移动电话业务员、固定电话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