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
李茂生,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日本一桥大学刑事法学博士,早年主要以米歇尔·福柯的理论冶炼刑法,主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修正,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学风格活泼,虽多讽刺戏谑之语,然实育其刑法思想于其中。教授一向所主张为客观说,其刑法思想虽与国内通说大相迳庭,然以其东方朔之淑世风范,深受学生爱戴。
李茂生,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日本一桥大学刑事法学博士,早年主要以米歇尔·福柯的理论冶炼刑法,主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修正,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学风格活泼,虽多讽刺戏谑之语,然实育其刑法思想于其中。教授一向所主张为客观说,其刑法思想虽与国内通说大相迳庭,然以其东方朔之淑世风范,深受学生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