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槎地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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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槎地区
梅槎新发展:广东客家

兴梅地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设,辖兴宁、梅县、龙川、五华、蕉岭、平远、和平、连平、大埔等9个县,行政驻兴宁。正式名称为“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此为兴梅地区名称的来源。兴梅地区因为行政驻地为兴宁,而冠名为“兴”。解放初所设的“兴梅专区”,行政驻地已迁到梅县,但很明显是因为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才定名兴梅的。若民国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驻地不在兴宁,解放后所设的“兴梅地区”,恐怕不会突出“兴”字。因除大埔外的兴宁、梅县、龙川、五华、蕉岭、平远、和平、连平等8县,恰好在北宋以后是梅州、循州故地,所以也有人笼统地将民国二十五年设置的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称为梅循区。当时的兴梅地区,明显包括了现在不属梅州地区的和平、连平、龙川等县。因东江(珠江支流)别名槎江,和平、连平、龙川等3县位在东江流域,而梅县、兴宁、五华、大埔又属梅江流域,故也有称这个含九个县的兴梅地区为“梅槎地区”的。

梅槎地区,是广东省客家地区的代名词,主要包括梅州、惠州、河源、深圳等四个部分。以下从“四县”的渊源讲起:

隋朝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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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客家原籍:嘉惠潮汀(四州)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至唐武德五年(622年),是梅州地区的第一个四县时期。这个时期,梅州地区包含:兴宁县(今五华)、程乡县(今梅县/蕉岭/平远)、齐昌县(今兴宁市)、万川县(今大埔县)等4个县。

兴宁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兴宁县由古龙川县分立,县境跨今五华、兴宁全境及龙川县东部和紫金县东北部。兴宁正式隶属东官郡,县治设于今五华城镇雷公墩。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古兴宁析今兴宁地置齐昌县,兴宁江(今五华河)及右别溪(今琴江)流域地,仍保留为兴宁县。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重置兴宁江及右别溪流域地为长乐县。

程乡县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析义招县置程乡县。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以敬州地置义安郡。

齐昌县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古兴宁析今兴宁地置齐昌县,县治设于今兴宁市城北五里洪塘坪(枫林坪)。梁天监年间(约503年)撤销齐昌、雷乡两县,并入兴宁县,县治由雷公墩徙至今龙川县佗城。唐武德五年(622年),在原齐昌地复置齐昌县,县治仍设于洪塘坪(今兴宁境)。贞观元年(627年),废齐昌县,置宁昌驿,隶属兴宁。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年),复置雷乡县。兴宁保留东晋所划辖境(含今五华、兴宁),县治由佗城(现龙川县境)迁回雷公墩(今五华)。

万川县东晋义熙九年(413年)以恶溪上游5个“流民营”为基础,古海阳县北部析置了义招县。隋大业三年(607年)改义招为万川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废万川并入海阳县,属潮州。历宋、元及明前期,仍属海阳县光德乡、滦州乡。

嘉应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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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与惠潮

清雍正十一年(1733)割惠州府兴宁、长乐等二县,潮州府程乡、平远和镇平等三县,设置州治,建立嘉应州。嘉应州下辖嘉应本州(通称程乡县)及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是梅州地区的第二个四县时期。这一时期有不少嘉应州籍客家民从迁到台湾定居,其中主要为蕉岭籍。至今台湾的客家族群主要还是由“四县腔”、“海陆腔”构成,四县籍客家在台湾至今仍是主要的部分。在大陆四县籍客家人原乡梅州地区,则认为如果按经济比例看,蕉岭的影响力恰好可以排在梅州地区内第四,独称蕉岭一县(即原镇平县)为“四县”。今梅州地区各县经济影响力排名:梅县、兴宁市、五华、蕉岭、大埔、平远、丰顺。

兴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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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梅的前身:梅循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原属“潮州府”的大埔县划入兴梅地区,只保留丰顺县仍属潮汕地区(当时,现在的潮州、揭阳、汕头和丰顺共同组成了“汕头市”),当时的通俗所称的“潮汕”区,也就是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

“潮汕”一名,是继承了潮汕铁路的名,同时,对于解放后的新中国来说,潮汕其实是直接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才定名潮汕的。与潮汕相对的通俗区域名“兴梅地区”,因为行政驻地为兴宁,而冠名为“兴”。解放初所设的“兴梅专区”,行政驻地已迁到梅县,但很明显是因为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才定名兴梅的。若民国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驻地不在兴宁,解放后所设的“兴梅地区”,恐怕不会突出“兴”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蕉岭、平远6县。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也称兴梅专区,增丰顺县,号称兴梅七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七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专区,兴梅七县属汕头专区。1958年至1961年大跃进时期,汕头专区辖区内兴梅七县部分,撤并为梅县(含蕉岭)、兴宁县(含平远)、大埔县、五华县等四县,丰顺县划属潮安县。

梅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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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语粤台片

梅州地区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地区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后,丰顺县并入梅县地区,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梅七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市1区。

河源地区

清朝,河源属惠州府辖,是惠州府属的中心地区。

民国8年(1919),河源属广东潮循道,随后即废。道制废后,中级地方行政机构久不设置。民国14年(1925)广东统—,河源隶属东江行政委员会公署。民国17年(1928)河源属东江善后委员会公署辖。民国21年(1932),属东江绥靖委员会公署辖。民国25年(1936),河源隶属广东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9年(1940),奉行政院指令第四区行政专员公署由惠州移驻河源。民国38年(1949),改称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建国初期,河源属东江专区。1953年属粤东行政区,后属惠阳专区。1959年,惠阳专区撤销,属韶关专区管辖。1963年,恢复惠阳地区,河源又划归惠阳地区辖,直至1987年底。

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置河源市(地级市)。原河源县被分拆为源城区和郊区(后改为东源县)。原河源县的三镇一场,即东埔镇、源城镇、埔前镇和高埔岗农场划为源城区辖区。

惠州地区

据《吕氏春秋》记载,百越之地曾经存在过古缚娄国,谭其镶教授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册》的战国地图上也详细标明在博罗县境内有缚娄国,但从来没有实物证据能够证明它确实存在。此次从墓葬群中发掘出了铜甬钟和鼎,连同墓葬群的其它出土物所反映出的“钟鸣鼎食”之贵族气象,说明这里可能曾经存在过一个古国。另一有力证据是,墓葬群以等级地位为规范排列得非常整齐,贵族墓葬区基本在山腰以上和山脊,大件铜器主要在这里出土,而平民墓葬区基本集中在山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些先人生存于一个相当完整的社会组织中,并且建立了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这些发现连同90年代初以来在博罗、增城一带的系列考古发现,共同为寻找和复原先秦之前的缚娄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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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官郡郡治旧址

深圳地区

东晋建县(公元331——1573年)

深圳市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朝廷置辖地六县的东官郡,辖地大概为今天的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郡治在宝安县(南头)。

宋朝时期,深圳是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盛产食盐、香料。至元朝,又以出产珍珠著名。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

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东莞历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新石器时代,其境内东江沿岸已有原始人群聚居。公元前20世纪的夏代,东莞属南交址。春秋战国时,东莞属"百粤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时,分番禺立增城,东莞属增城。公元222-228年中,分增城立东官郡。进入晋代,废东官郡,东莞分属番禺、增城。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名为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 150多年前,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是东江人民抗日根据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使东莞成为南粤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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