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人事处
山东经济学院人事处是在山东经济学院党政及主管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师资、劳动工资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 管理学校人员编制,负责机构设置的调查论证和上报审批。
二、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作。
三、 负责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办理师资引进、培养和出国人员的审批。
四、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
五、 负责科以下干部的管理工作。
六、 监督和检查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请假事宜。
七、 掌管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的审批工作,办理教职工定级晋级等工资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 办理工勤人员的考工定级工作,审批临时用工计划并掌管临时工工资。
九、 办理教职工的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手续。管理人事档案,提供人事信息服务。
十、 负责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