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基建处
山东经济学院基建处现有处长一名,副处长两名,下设施工管理科、工程技术科、材料科、综合科、计划科五个科室,基建处是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总图方案、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准备实施。
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办理征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房地产管理。
4、根据上级批准的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前期手续,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组织图纸会审、签订合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限保修等工作。
5、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6、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审查工程预算、决算,办理拨款和结算工作,协助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7、编报投资、计划和统计报表。
8、负责材料采购招标,做好材料采购保管、检测验收、发放供应工作。
9、做好新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及时交院档案室及使用维修部门。
10、做好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意识,圆满完成基本建设任务。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