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斗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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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斗光(1566--1642),字剑符,号星垣,今嘉祥县嘉祥镇北关人。高幼年时家境贫寒,笃志好学,品行端正。1595年(明万历二十三年)中进士,初任河南开封府尉氏县知县,复调任顺德府南和县知县。

任期间,拒绝地方豪绅的厚礼、请托,不畏横行乡里的强暴歹徒,折狱断刑、赏罚公平,得到两县百姓的拥护。后调任南京都察院经历,又升员外郎,继升郎中;并出任保定府知府兼密云兵备副史。高任职期间,尽心尽职,收支清楚。

任知府期间,能使在军屯中服役的军士尽职,务农者安心。旋升都察院右佥督御史,出任延绥巡抚,仍以刚直不阿,执政严明,受到朝廷的称赏。后官到兵部右侍郎,奉敕兼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督师凤阳。

高身居高位,生活朴素,处事谨慎,淳厚待人,被誉为有"万石君之风"。明朝末年,因朝政紊乱,高辞官回乡。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捐资修城。每遇荒年,他总是拿出大批粮食救济乡里的百姓。1642年(崇祯十五年)卒,葬于城南花林石马山之阳。

明崇祯年间兵部侍郎。为官一生清廉,至孝,现嘉祥马集有其墓地。《神秘的他留人》曾记载:“作为一代文人土司,高光斗是闻名遐迩的。但在田野间,几百年过后,谁也不会再想起那曾经炙手可热的人物了。同时,我又感到,时间又会把许多好的东西长久地保留下来,在洞中,高斗光写下的对联“谁能超世界,共坐白云中”的禅意,让人充满了无限的想往,引得凡是到过他留山并且有幸一睹的人顿生感慨,对“引真龙到此”的狂草产生了许多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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