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负责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全国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制订本市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本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研究制订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机关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以及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研究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规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订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管理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鉴定、推广和应用;依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编报本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制定本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合作项目。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口计生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综合治理,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实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问题的综合解决;坚持依法行政,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健全网络、培养队伍、完善制度、保障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参加了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在区域人口问题研究方面走在前列。参与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首都人口规模调控提出思路和建议。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人口问题开展研究,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低生育水平长期保持稳定,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优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扎实推进,群众组织优势进一步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规划统计处、宣传教育处、科技管理处、流动人口管理处、行政财务处、人事处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5个直属事业单位:宣传教育中心、干部培训中心、药具管理站、信息中心、老干部活动站。1个群众团体: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