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机构简介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国际事务及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下设合作科、交流科和留学生科。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统筹规划,创造条件,协调发展,提供帮助,高效服务。[2]
机构职责* 制定全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
* 为学校领导提供外事信息咨询;
* 教育部批准的教育援外基地,根据上级精神组织、策划教育援外活动;
* 参与国家、省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 建立和保持与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 为院(所)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服务和联系服务;
* 管理校际交流项目,包括制定方案、拟订协议和后期跟踪服务等;
* 接待国(境)外来访;
* 引进和管理长、短期外籍专家;
* 与国外大学联合建立孔子学院;
* 办理校内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境)手续;
* 办理国(境)外人员来华邀请手续;
* 制定联合办学方案,向国(境)外知名大学派遣学生;
* 制定留学生招生方案;
* 审核留学生入学资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 审核留学生毕(结)业资格;
* 留学生报到、注册的管理;
* 留学生签证和居留手续的管理;
* 策划、组织在校留学生课余文化活动;
* 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日常管理;
* 校际交流公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
* 留学生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
* 留学生住宿登记管理;
* 留学生综合保险的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