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新
简介百日维新Hundred Days of Reform
1898年(夏历戊戌年)中国维新派在清光绪帝支持下推行的革新运动。又称戊戌维新、戊戌变法。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希望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推行政治、经济改革,争取国家富强。维新派在各地组织学会,创办报刊,设立学堂,宣传变法主张,受到少数官僚赞助。光绪接受维新派改革方案,1898年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不要以为我打错了,没错,是“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在103天里颁布数十条维新诏令。新政主要内容为倡办新式企业、奖励发明创造;设铁路、矿务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学校,提倡西学;裁汰冗员,削减旧军,重练海陆军。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逃亡国外,谭嗣同、康广仁、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等“六君子”被杀害。新政全部取消,“百日维新”失败。
百日维新
详细介绍自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诏定国是、决定变法起,至同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重新“训政”止,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毅然颁布“明定国是诏”,决定变法,自是日起,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轰动一时的“百日维新”。二十八日,光绪帝在颐和园仁寿殿召见了时任工部主事的康有为,这是他们君臣初次会见。康利用这次面谈机会,重申其全面变法的主张。首先陈述中国民族危机严重到了生死关头,非尽变旧法不能自强。光绪同意,表示: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康又指出,近年来并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结果必至无功。认为欲变法必先改订制度法律,否则只是变事,不是变法,要求光绪帝“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并说他研究过各国变法的情形,西方各国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三十年而强,相信中国只要认真变法,三年可以自立。光绪帝认为他讲的条理很详备。康又问:“皇上既知非变法不可,为何久而不举,坐视国家危亡?”光绪嘘睨帘外,叹道:“奈掣肘何!”康领会光绪帝是顾虑慈禧太后阻挠,故此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指出,现在当朝大臣多老朽守旧,不懂世界大势,皇上若欲变法,不能依靠守旧大臣,只有擢用有才干的小臣,给以官职,准许他们上条陈,若有真才实学,予以破格重用,令其办理新政。至于守旧大臣,可保持他们原来的俸禄,使其无失位的恐惧,他们便不会阻挠新政了。这是康有为在新旧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为光绪皇帝设计的一种带有妥协性的变法策略。康还建议,以后凡变法之事,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则大臣虽守旧,亦“无从议驳”。为了选拔和造就人才,康又建议废除八股取士制度,强调翻译西书和派人出国游学、游历;并对答了如何筹款以解决财政困难等问题。对康所言,光绪帝均表同意,最后又表示:“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康有为大为兴奋,在这不同寻常的百日之内,他和其他维新人士一起,忧国阽危,呕心沥血,屡上新政奏议,频呈自撰之变法书籍,对变法维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光绪皇帝亦“深观时变,力图自强”,“政厉雷霆”,“令如流水”,发布了180条新政诏令,使这昙花一现的百日,曾是一个“谕旨雷厉风行,人心为之一振”的时刻。主要内容有:
一、选拔维新人才。这是维新派呼吁最强烈、顽固派最敏感、也最忌讳、光绪帝想做而又最有顾虑的一个问题。百日维新伊始,光绪帝接连谕令朝廷大臣举贤任能,令各省督抚向朝廷保荐品学端正、通达时务的优秀人才参与变法新政。四月二十五日侍读学士徐致靖上折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此后,湖南巡抚陈宝箴、詹事府少詹事王锡蕃又分别保荐杨锐、刘光第、严复、林旭等人,均为光绪帝所采用。光绪本拟重用康有为,因荣禄、刚毅等顽固大臣阻挠,只给了他一个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六品衔小官。梁启超也被召见,委为六品衔办理大学堂译书局事务。按清朝成例,四品以上高官才能被皇帝召见,今康以主事、梁以布衣被召见,故梁启超说是“咸丰以来四十年未有之创举”,显示了光绪帝真心提拔维新人才的意向。但是按清朝惯例,举人一旦被召见,即得赐入翰林,最低不失为内阁中书。可见康、梁的待遇不是破格提拔,而是被破格压低了。这反映了维新派力量弱小、光绪皇帝无权的严酷现实。按照康有为的规划,大量任用维新人士最根本的办法是开设制度局,但在顽固派坚决抵制下,未能实现。故百日维新中,只能零零星星地提拔几个维新人士。在变法新政的实际执行机构总理衙门中,只有帝党大臣张荫桓和章京张元济倾向维新,新添的维新人士仅康有为一人。在负责转递士民上书的 都察院中,只有原来的御史杨深秀与宋伯鲁倾向维新,此外没有提拔维新人才。在六部中,仅礼部经过一次严重冲突,将礼部六堂官全部撤换,以倾向维新的原仓场侍郎李端?为尚书,原少詹士王锡蕃、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侍读学士徐致靖分别为左右侍郎,但后党骨干裕禄仍为尚书,且位在李端?之前,左、右侍郎亦分别配以守旧人物寿耆和萨廉。而这已然是维新党在人事方面的最大胜利了。光绪帝任用维新人士最堪注意的是在军机处中选拔了所谓“军机四卿”――七月二十日颁谕宣布,内阁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行政事宜”。官位虽不高,职务很重要,具体负责草拟新政谕旨,阅看臣工奏章,帮助光绪帝处理新政事务,实则参预枢机,隐夺军机大臣之权,时人目为“宰相”,是百日维新中维新人士占据的最要害的岗位。可惜礼部堂官的撤换和军机四卿的任用,离戊戌政变仅半个月,实际未起多大作用。
二、文教改革。又包括两个方面:1.废除八股取士制度。百日维新开始以前,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即已多次上折痛陈八股取士制度的严重危害,四月二十八日康有为被召见时,又当面向光绪帝历数八股之害,要求废止,得到光绪帝允准。次日,康即命御史宋伯鲁上奏其早已代拟好的《请改八股为策论折》,要求各级科举考试,一律废止八股文体,改试策论。光绪帝接受此建议。为避免顽固派的阻挠,不将此事下部议,在请准慈禧后,即于五月初五颁布上谕,宣布:自下科起,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即八股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五月十二日、六月初一、七月初三又连下三次谕旨,令各省生童岁科试即行改为策论,不必候至下届;又对考试的场次和考试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宣布废朝考之制。至此,维新派废除八股取士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以至“酌酒相庆,以为去千年愚民之弊,为维新第一大事也”。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科举制度,只是改革了考试的内容和文体。过去以八股文取士,考试内容均系“四书”、“五经”,改行“策论”取士后,“四书”、“五经”仍旧保留,仅增加了中国历史和西方自然科学及政治法律知识。在这一点上,维新派与洋务派官僚并无原则差异。这既是维新派考虑到数百万八股士人的出路而不能不作出的让步;也反映了他们自己未能完全摆脱旧经典的束缚。2.创办学堂,提倡西学。废除八股取士之诏颁行后,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又屡上奏折,主张在全国创办近代化学堂,改旧式书院为新式学堂,兼习中学、西学,得到光绪帝的支持。四月二十三日发布的“明定国是诏”即明令首先举办京师大学堂,以“为各行省之倡”。五月十五日颁渝批准总理衙门拟奏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委派孙家鼐办理大学堂事务,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自是正式开办。二十二日又谕令各省府、厅、州、县之大小书院及民间的祠庙“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省会改设高等学校,郡改设中学,州县改设小学。以后又陆续颁谕,令各省筹办矿务、海军、农务、编译、医学、茶务等专门学堂;设立译书机构,翻译外国新书,提倡出国游历、游学等。但各省督抚对光绪帝的谕令均熟视无睹,延宕不办,结果仅京师大学堂正式创办并成为戊戌变法仅存的硕果,其他各地均遭到各种阻挠而举动寥寥。
三、经济改革。康有为等维新派关于经济改革的主导思想,是对农、工、商业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进行全面改造,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在工业方面,强调奖励发明创造和允许民间筹资设厂。在商业方面,批判封建统治阶级“重本抑末”思想,阐明“商若能盛,国以富强”的道理,建议在中国设立商部,各省设立商务局。在农业方面,强调农业是根本,提倡以西法治农。光绪帝 接受康有为主张,屡颁经济改革渝令,包括如下内容:1.保护及奖励农、工、商业,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总局,提倡实业,鼓励私人投资,修筑铁路,开采矿产;令各省设立商务局(或农工商分局)。2.命各省地方官兼采中西各法,切实振兴农业。3.奖励科学著作发明,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2款,规定对士民著新书、创新法、制新器者,或赏给官职或给予专利。4.在京师及各通商口岸广设邮政分局,裁撤驿站。5.编制国家预、决算,由户部按月公布,6.取消满人寄生特权,准其自谋生计等等。各省督抚除湖南巡抚陈宝箴认真办理新政外,其余皆置若罔闻,借故推托,如对设立商务局一事,各省一直拖延未办。光绪帝异常愤怒,曾严旨切责两江总督刘坤一和两广总督谭钟麟(1822―1905)。但直至政变爆发,经济改革收效甚微。
四、政治改革。包括两个方面:1.官制改革。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对于政治改革最主要的主张是设立制度局作为议政机构,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并于中央成立12局,作为推行新政的执行机构。这一主张虽得到光绪帝支持,却遭到顽固派大臣拼死反对,未能实现。康有为对改革官制的另一重要主张是区别“官”与“差”,即以虚官高位位置老臣,而办实事的重要差使一定要委任通达之才,即所谓“以高秩优耆旧,以差使任贤能”;在对待官制改革和裁冗署问题上,主张持慎重态度。但光绪帝由于长期受后党顽固派压制,很想在变法时惩治后党大臣,所以没有完全听从康有为的劝告,而是采纳了前太仆寺少卿岑春煊(1861―1933)提出的裁冗官的建议,于七月十四日发布上谕,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闲散衙门;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此三省督、抚同城)巡抚、东河总督及不办运务之粮道、仅管疏销之盐道,各省同道佐贰等官,并无地方之责者,均著裁汰。这些冗衙冗官本应裁汰,但由于事先未对大批被裁官员的出路作适当安置,所以矛盾空前激化,守旧派对维新派更加切齿痛恨,“必欲得康之肉而食之”,加速了政变的到来。此为改革派急躁冒进、疏于策略的表现之一。2.广开言路,鼓励上书言事。按原来清朝定例,不仅普通百姓,即使四品以下京官和三品以下地方官亦无资格上奏章。六月十五日、七月十七日、二十八日先后发布谕旨,宣布大小臣工及一般士民均有权上书言事,各部官员上书,由各堂官代奏;士民上书,由都察院代呈;地方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代奏。而且规定“不准稽压”,“倘有阻格,即以违旨惩处”,同时又发布谕旨,鼓励各地开设报馆,发行报纸,并改上海《时务报》为官报。此外,在军事上还谕令裁汰旧军,以西法练兵,筹建海军;力行保甲,实行团练等等。
总之,由于维新派的推动,光绪帝的倡导,在短短的百日之内,中国人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第一次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获得了广泛传播,封建旧学受到沉重打击。所以,百日维新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康有为曾兴奋地赞颂百日维新“扫两千年之积弊”,“顺四万万之人心”,“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色动而悚听”。康的说法虽不无夸张成分,但说明百日维新确实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正因此,它引起封建顽固派的拼死抵抗,慈禧太后在后党顽固派支持下发动政变,八月初六重新宣布训政,幽禁光绪皇帝,恢复旧制,捕杀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出逃,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史称“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