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经学院
北京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以本科、专科学历教育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优秀民办大学。她的前身是由北京市财政局于一九八二年创办,一九九四年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成为具有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北京会计学院,长期以来学院秉承“一个追求、两个为了、三个结合”的办学思想,即坚持“追求百年名校”的办学目标,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推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文凭与资格证书相结合、专业与就业相结合”的办学方针。经历二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三十多万人,现有来自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各类在校生3000多人在学院学习。
由于办学信誉卓著,一九九八年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社会力量办学优良学校”;2001年度在北京市教委对北京市百所民办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成为首批24所全面合格院校之一;2003年学院在《中国青年报》组织的全国民办高校评比中获得“中国十大专业特色民办高校”的殊荣,成为中国民办财经类最具专业特色的高校,并赢得中国中央教育电视台评出“北京市民满意民办大学”的美誉;2005年1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颁奖大会上被教育部评为“中国人民满意大学”,许小杰院长同时荣获“中国杰出民办教育家”殊荣。今天,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来自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
学院的基本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实施细则、《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之有关规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础上,坚持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业的基本原则和办学方针,以努力培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动手能力强,能被社会高度承认的专业人才为目标,并为促进财经专业的发展,建立学术研究机制,提高财经学术水平而努力奋斗。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立具有财经鲜明特色的教育体系和教学模式;树立“以质量求名校”,即——“不以规模的盲目扩大求发展,而是以毕业生的专业素质、教学质量以及社会的高度认可产生的良好效益为依托求发展”的指导思想;培养能被社会高度承认的人才;并最终把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最好的最权威的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名牌大学。学院的发展重点是:向招生要规模;向教学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服务要美誉。根据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各专业发展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逐步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逐步完善以“专业性强、技能性强和实践性强”为主要发展方向和目标的课程体系,博采众长,逐步形成具有学院财经鲜明特色的办学模式、办学体系。 学院长期以来秉承的办学理念是: “一个追求、两个为了、三个结合”的办学思想,即坚持“追求百年名校”的办学目标,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推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文凭与资格证书相结合,专业与就业相结合”的办学方针。 学院教学模式是:建立学历文凭与证书培训教育并举的教育体系和教学模式,即——“帮助学生实现一个学历,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轨制教学模式以及复合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最终实现依靠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并举的方式,努力实现培养“实用性强、动手能力强、发展潜力强”的“三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最终实现依靠好的专业和高超的职业技能达到100%就业率的目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实现大学教育的最终目的。 学院本着“办学以人为本、育人以德为本”的宗旨,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新颖,有一套规范严格的管理机制,教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齐全先进,办学特色明显。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为了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该院从就业市场出发,设置了与就业紧密衔接的七大二级学院、下设20个系、42个专业发展方向。学院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另设有热门专业物流,金融,国际贸易,计算机等四十多个专业,为了教育国际化,面向世界,北财院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知名院校合作办学,合作教育项目8项,为学生开通国外留学就业直通车。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求,全方位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双轨制”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拿到国家承认文凭的同时取得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大专生取得专科学历后可以续读本科;本科生通过全部学科课程和论文答辩,取得学士学位后,可以直接进入由学院和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几所大学合作的MBA、项目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可以获得国际认可的硕士学位。实行“免试入学、宽进严出、优胜劣汰”的办学方针,并实行“奖学金”制度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 2003年、2004年、2005年先后成功举办优秀毕业生“现场展示竞聘会”、“人才超市”和“人才招聘黄金周”,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
2007年5月,11所北京民办高校因虚假招生宣传被北京市教委通报批评,市教委高教处公布了虚假宣传的民办高校“黑名单”。这是市教委首次公开点名批评虚假宣传的高校。北京市教委首次明确要求,民办高校以各种形式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在市教委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且发布内容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
但在此后市教委对学校的检查中却发现,被点名批评的11所民办高校,其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假或不实宣传内容,个别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甚至与在市教委备案的版本完全不同,有的学校还擅自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造假内容”涉及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习类型、学历层次、证书类别、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
2006年6月29日,我院在“第五届教育改变中国系列行动”中被教育部新闻办公室,中央电视台和中文国际频道,全国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信息研究中心评为:“全国首批十所就业型重点大学”。这是继我院在5月份被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政协报评为“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预示着该院的办学实力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台阶,鞭策着该校要不断努力不断创新!也见证了该院综合实力的强大及教育界和社会对我们的充分认可。此外,在此次颁奖典礼上,院长许小杰博士被评为:“中国十大高等教育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