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平县
晋平郡晋平县,南朝史书记载百济在中国东北辽西地区建立的建制县。但基于历史记载,中国北方鲜卑族在自公元350年(东晋永和六年、百济近肖古王五年)至490 年(北魏太和十四年、百济东城王十二年)间,柳城、北平一带设立建制,并有效地进行治理。晋平县应更有可能是传抄错误。 此处之“辽西”应为“氵贝西”,氵贝西在一条河流的西边,较之辽河,大同江更应该接近事实。而大同江上的平壤城在同一时期被百济有效控制,并可能成为地区 海运的中心。 大同江以西晋朝的平壤郡(县)。被讹传位辽西晋平郡晋平县。 还有人认为可能实质上反映的是一个或若干百济移民集团徙居辽西的情形。甚至,这个集团掌握了一定的政治实体,是个有相当独立性的政权。这个政权对故国的亲 近程度远高于大陆朝廷。于是百济使节在向南朝介绍风物的时候,会提及流民曾在辽河以西有个居民点,被夸大称为“略有辽西”。于是中国南朝的史书错误的记载下百济对于辽西领土的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