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盐务管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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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盐务管理局是凌海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凌海市经济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规定、规章;

2、制订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食盐、工农业生产用盐的运输、供应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盐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食盐供应应对工作;

3、负责制盐企业、加工盐企业、盐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运输准运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4、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工业用盐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5、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6、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违反食盐专营的行为,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机构:

内设综合办公室、专营股,市盐政稽查大队负责辖区内的盐政稽查工作。

凌海市经济局副局长:李来波,负责经济局办公室和市盐务局工作。

附注:凌海市盐业公司是凌海市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市盐务局履行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职能,盐业公司负责落实食盐专营工作,目前辽宁省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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