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盐业公司

合肥市盐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食盐批发企业,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盐业体制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合肥市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担负合肥市区、肥东、肥西、长丰和寿县部分地区约500万人口的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合肥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合肥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与市盐业公司为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公司概况合肥市盐业公司位于合肥北一环,占地34286平方米,其中仓库6000平方米,正常库存食盐能力1.5万吨。拥有盐业铁路专用线448米。公司固定资产1300万元。合肥市城乡碘盐合格率达97.6%,市场占有率达98%以上,年销售计划完成率达100%以上。
2008年全年购进各类盐49319吨,其中食盐购进 47317 吨;全年销售各类盐49213 吨,其中纸塑小包装26213 吨;完成非盐购进676万元,全面超额完成省总公司下达的购销计划。实现食盐合并销售收入7685万元;全年实现合并利润1001万元(含非盐);全年累计上缴利税1145 万元;年度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3.3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8.1 %。2009年成为全省首家市级“AAA”级食盐批发企业。
合肥市公司、合肥市盐务管理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盐业系统和合肥市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安徽省商业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安徽省财贸系统2004年度诚信建设、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双佳企业、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第十届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下设包河、瑶海、蜀山、庐阳四个销售片区)。
下辖长丰县盐务管理局、肥西县盐务管理局、肥东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成员合肥市盐业公司经理、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孙莉。
合肥市盐业公司、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周闽。
合肥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温树堂。
合肥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沈纯。
合肥市公司副经理、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张革。
合肥市盐业公司、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