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

作者简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籍贯:慈溪。生于上海亭子间,从小体弱多病,与各种体育奖杯无缘。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娶一妻,生一子。中国共产党员。大专文化。职称文学创作2级。生于1952年10月,汉族人。1969年赴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1972年调当地山区小学当教员。1975年应征入伍,官拜宣传部长。1980年开始从事业余文学创作。1982年10月加入云南作家协会,1985年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9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擅长写动物小说,努力笔耕,以养家糊口尽男人之天职。现为成都军区政治部创作室专业创作员,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小说《圣火》获1990年世界儿童文学和平奖。《第七条猎狗》获中国作协首届儿童文学作品奖。《一只猎雕的遭遇》获中国作协第二届全国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奖。 《斑羚飞渡》一文荣获人民文学出版社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台湾儿童文学学会、《民生报》、《国语日报》、《儿童日报》、《幼师少年月刊》联合主办“好书大家读”活动推荐书目。
内容概要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不幸失去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的苦豺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几经磨难,又回到豺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挽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
作品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它为种群的发展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为照顾孤老病残和种群的传统观念决裂;为挽救种群不被消灭和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是动物性的豺,然而它又是一只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争,它为救旧时的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无畏英勇献身的精神,无不震撼着读者的心弦。
书籍目录1、认敌为友
2、苦难童年
3、蒙难受辱
4、被迫做贼
5、崭露头角
6、含泪出走
7、豺狼大战
8、登上王位
9、冤家路窄
10、慷慨赴难
片段欣赏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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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