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房产局
临沂市房产局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临沂市房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04]160号),临沂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主管规划区内房产管理、拆迁管理及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经济使用房管理工作。内设7个职能科室,执行行政机关制度规定。
主要职责有:(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规划区内德房屋确权发证、产权产籍管理、房产纠纷的调处、房地产测绘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三) 负责审核规划区内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于监督检查。
(四) 负责规划区内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资质审查、申报工作。
(五) 负责规划区内建设房屋的拆迁、修缮、安全鉴定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规划区拆迁单位及房屋修缮企业的审查、申报工作。
(六) 负责规划区内住宅区的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对物业管理行业执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七) 指导全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安康居住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