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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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是在美国建议下,于1994年1月在北约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获得通过。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北约正式邀请前华沙条约组织国家和欧洲中立国家参加“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在军事演习、维和、危机控制等方面进行合作和政治磋商;二、伙伴国可向北约总部派出联络员;三、伙伴国必须承认西方的民主、人权标准,并尊重现有边界。

这是北约成立45年来首次提出向东扩展的举措。共有30个中、东欧国家和俄罗斯以及欧洲中立国家签署加入这一计划。它们是:波兰、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乌克兰、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拉脱维亚、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斯洛文尼亚、阿塞拜疆、芬兰、瑞典、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奥地利、马耳他、马其顿、瑞士、爱尔兰和克罗地亚。其中波兰、匈牙利和捷克1999年3月正式加入北约后退出该计划。2006年12月14日,北约正式接纳塞尔维亚、波黑和黑山三个巴尔干国家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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