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友
李志友 男,1954年生,天津人。副主任法医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现任天津市宁河县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一直从事法医的检验案件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以来共检验尸体、活体3600余例,先后参加过“2·15”杀人焚尸案、“8·15”特大杀人案、“12·26”特大杀人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的检验工作,对损伤程度的评定有一定的见解。多次参加市学术交流及疑难案件的研究工作,在法医事业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1996年个人传略入编《中国当代法庭科学人名大辞典》。1999年个人传略入编《中国专家人名辞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