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甫

陈敬甫(1894—1978),蒙古镶红旗人,车勒格音氏,生于宁夏满城。系陈元瑕堂弟。自幼读书学医,1926年在新城挂牌行医。1935年,马鸿逵强令拆除满城,陈敬甫举家迁往永宁县李俊堡,继续行医,在当地群众中口碑极佳。建国后当选为宁朔县人民代表。1954年组织宁朔李俊中医联合诊疗所。1957年调入宁朔县人民医院,任中医主治医师。1958年当选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劳动冒犯,《宁夏日报》对其事迹做了报道。70年代初,从青铜峡县人民医院退休。
陈敬甫,男,1958年3月出生,浙江省苍南县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现任苍南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师
历任:
1974年11月-1977年10月参加平阳县白蚁防治站工作(技术员);
1977年10月-1978年12月参加平阳县打击处理私人非法建房办公室工作(政策技术员);
1978年12月-1981年11月参加平阳县房地产管理所工作(施工管理员);
1981年11月-1984年12月参加苍南县财税局企业财务股工作(国营工交企业财务管理员);
1985年1月-1986年1月任苍南县财税局秘书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1986年1月-1992年12月任苍南县财税局秘书股股长;
1992年12月-1997年3月任苍南县财务开发公司副经理(主持);
1997年3月-1998年12月任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1998年12月-2003年5月任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县委610办主任、县直机关工委委员,县机关党群系统总支书记,县委办党支部书记;
2003年5月至今任苍南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学习培训:
1983年3月-1983年7月参加浙江省财政干校首届企业财务培训班学习;
1982年1月-1983年12月参加黑龙江省大学中文系青年刋授大学文秘专业学习;
1986年8月-1989年6月参加浙江财政中专自考财会专业学习;
1997年9月-1999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年8月-2003年8月参加浙江省司法局长培训班学习;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参加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共管理进修班学习;
2007年8月-2007年9月参加司法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全国县级司法局长示范班学习。
多年来曾在全国与省市县有关刊物发表“党建”“财税”“司法行政”等论文30多篇,多次获奖。
曾获10多次市县先进工作者,10 多次省市级单项先进,20多次省市县先进信息员,2003年至2006年连续获优秀公务员,2007年获县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2月获司法部“三等功”奖章。2008年获县十佳创新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