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供给定理
概述农产品供给定理又称农产品供给规律,其基本内容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种农产品的供给量与其价格呈同方向变化,即在一般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量随其价格的上升而增加,随其价格的下降而减少。
详细内容一般定理1.农产品供给数量与价格之间之所以呈同方向变化,系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当农产品价格上升时,将带来新的生产者,即在原来价格水平下愿意生产但不能盈利的生产者变成实际的生产者,生产值人数增多,从而使生产和出售的农产品数量增加。
B:当农产品价格上升时,可使原来的生产值增加产量,提高农产品的供给量。
农产品市场价格与农产品供给数量之间得的这种同方向变化规律,为农产品市场开发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指导,即: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生产量和供给量,扩大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因此,保持一个适当的农产品价格水平,对于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产品供给,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例外2.农产品供给定理也有例外的情况:当农产品的价格上升时,其供给量反而减少,当价格降低时,供给量却增加。产生此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A:农业资源的专用性较强,生产用途范围狭窄,不能顺利实现转移和流动。当生产者所生产的农产品价格下跌后,生产者为了维持正常的收入水平,反而会努力增加产量,形成现实供给。
B:由于农业生产者对商品性农产品价格预期的不确定性,当预计未来某种农产品价格上升时,为了将来获得高额收益,即使当前价格较高,也会减少农产品的供给量;相反,在价格下跌时,若预计未来某种农产品价格会继续下跌,则会把库存农产品全部抛出,从而增加爱现时的供给量。
(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