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
19世纪初西医眼科引入我国以后,我国眼科医师数量及学术水平日益壮大和提高。20世纪初,部分地区眼科医师自发成立地方眼科学会。
1937年4月,在中华医学会第12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出席会议的眼科代表发起,正式成立全国统一的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周诚浒、林文秉任正副会长,学会设于上海。同年七七事变,学会陷于停顿。1947年在南京召开的中华医学会第15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眼科学会组织恢复,林文秉、陈耀真分别任正副会长。
1950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华医学会第16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出席会议的眼科代表改选中华眼科学会委员会,毕华德、罗宗贤任正副会长。会议通过了眼科学会章程,正式定名为“中华眼科学会,Chinese Ophthalmological Society”。同年,眼科学会随中华医学会自上海迁往北京。此后各省市眼科学会陆续成立或恢复组织活动。
1965年,以中华眼科学会的名义单独召开全国眼科学术会议,称为“第一届”中华眼科学会全国眼科学术会议。1979年召开了第二届全国眼科学术大会。其后每4年举行1次,1984年在南宁、1988年在南京、1992年在北京、1996年在杭州、2000年在上海分别召开了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眼科学术大会。2002年改为每2年举行一次,2005年后改为每年举行一次,至今为第13届眼科学术大会。11个眼科专业学组的专业学术会议促进了眼科专业学术水平的发展。
为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眼科医师,根据中美眼科学会提议,自1992年起由眼科学会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并颁发了金苹果、金钥匙奖,以后又逐次增加了杰出成就奖、中华眼科学会奖及国际金奖等。
1930年始,周诚浒、毕华德等争取眼科资料的发表,在当时《中华医学杂志》中编辑出版眼科文献专号,至1943年共刊出11期。1950年10月1日,中华眼科学会自己的刊物《中华眼科杂志》创刊号正式出版;后为季刊定期出版。后又相继2为双月刊及月刊;近年又自每册64页增至96页。
中华眼科学会会员1950年有101人,2000年登记会员为4000人。当时全国眼科医师为22,000人左右。中华眼科学会逐年扩大了与国际眼科学界的联系,主持召开过多次国际眼科学术会议。经赵家良教授的努力,中华眼科学会终于2004年、2005年成为了国际眼科学会联盟(IFOS)和亚太眼科学会(APAO)的成员。
如今,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已传承至第9届领导集体,黎晓新教授为主任委员。本届眼科学分会的工作总目标是:推动中国眼科医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眼科学的进步,推动中国眼科界的国际化进程,推动对眼病患者的优质服务。
经中华医学会2002年1月15日批准,为繁荣中国眼科事业,促进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和《中华医学会专科会员条例》,根据我国眼科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在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实施专科会员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会员条件
1、 中华医学会会员中从事眼科及视觉科学工作的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通过全国眼科主治医师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从事眼科及视觉科学工作的人员。
2、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和支持中华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工作,并履行会员义务者。
二、 会员的类别
1、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专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三类。
2、 申请成为普通会员者必须符合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专科会员的条件。
3、 申请成为资深会员者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或以上的技术职称。
4、 荣誉会员必须是对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做出重大贡献者,须由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2名以上常委提名,并经常委会批准。
三、 会员的权利
1、 享有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享有对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享有获得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奖励的权利。
4、 优先参加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
5、 优先在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有关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中华眼科杂志和有关的学术资料。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中华医学会章程。
2、 遵守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中华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所委托的工作。
3、 参加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4、 按期交纳专科会员费。
5、 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款及募集资金。
五、 入会手续
1、 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直接向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提出申请,经两名眼科分会专科会员介绍,所在单位同意,眼科学分会常委会审核,中华医学会组织工作部批准,才能成为眼科专科会员。
2、 当接到批准为眼科学分会专科会员的通知后,应及时交纳会费,才能享有会员的权利,并领取专科会员证书。
3、原为中华医学会专科会员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后(注明会员证号码),直接向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提出申请,自动转为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专科会员,并承担眼科学分会专科会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
六、 管理
1、 专科会员在中华医学会指导下,由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管理。
2、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常委会设立组织组,实施具体管理工作。
七、 会费及使用
1、 会费由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常委会确定,经中华医学会组织工作部批准后执行。普通会员每年360元,资深会员每年500元,荣誉会员免交会费。
2、 会费统一交于中华医学会财务部(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邮寄时请注明眼科专科会员费),并开给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3、会费每年交纳一次。
4、会费的使用:(1)开展学术活动。(2)会员福利:免费发放中华眼科杂志、减免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注册费等。(3)交纳国际眼科联盟会费。(4)奖励有学术成就的会员和优秀学术论文。(5)本会专科会员的管理费用。
八、退会
1、 会员有退会自由,可向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常委会提出申请后实施。
2、 不交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重新交纳会费,可恢复会员资格。
3、 会员严重违反中华医学会章程,损害中华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的声誉、利益,经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常委会核实决定,并经中华医学会组织部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