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经济贸易局
上虞市经济贸易局,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和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制定工业布局规划和区域经济、产业集聚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园区建设。
3、受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规划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4、负责全市冶金化工建材、机械电子、纺织丝绸、轻工业、医药、商贸行业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各行业办制订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拍卖业、典当行业管理。
5、负责全市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用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归口管理煤炭、石油液化气、成品油(含燃料油)和废旧物资等市场的建设、运行和市场秩序;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6、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导向目录;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工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
7、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协调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市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8、指导工商企业开拓国际、国际市场,组织协调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展销、展示活动;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配合市计划局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并向市计划局备案。
9、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规范企业行为的规则;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工商企业改革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基础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制订、预测分析、情况汇总、政策拟订等工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经济管理人员培训。
10、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业安全监察,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