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分开叫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受委托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经审议后组织实施;依法先例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建立劳动监察工作网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三)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的规则;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信访工作;开展普法教育,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
(五)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指导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研究提出并落实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管理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
(六)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参与评定企业劳动模范。
(七)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技师评聘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就业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八)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挂钩、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制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规则;负责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