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拯
刘拯,字彦修,宣州南陵人。进士及第。知常熟县,有善政,县人称之。元丰中,为监察御史,历江东淮西转运判官、提点广西刑狱。
绍圣初,复为御史,言:元祐修先帝实录,以司马光、苏轼之门人范祖禹、黄庭坚、秦观为之,窜易增减,诬毁先烈,愿明正国典。又言:苏轼贪鄙狂悖,无事君之义,尝议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于诏诰,丑诋厚诬。策试馆职,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异意之臣,分据要略,而轼问及此,传之四方,忠义之士,为之寒心扼腕。愿正其罪,以示天下。时祖禹等已贬,轼谪英州,而拯犹鸷视不惬也。进右正言累至给事中。
徽宗立,钦圣后临朝,而钦慈后葬,大臣欲用妃礼。拯曰:母以子贵,子为天子,则母乃后也,当改园陵为山陵。又言:门下侍郎韩忠彦,虽以德选,然不可启贵戚预政之渐。帝疑其阿私观望,黜知濠州。改广州,加宝文阁待制,以吏部侍郎召还。帝称其议钦慈事,褒进两秩,迁户部尚书。
蔡京编次元祐奸党,拯言:「汉、唐失政,皆分朋党,今日指前人为党,安知后人不以今人为党乎?不若定为三等,某事为上,某事为中,某事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乐。又言户部月赋入不足偿所出。京益怒,徙之兵部。旋罢知蕲州,徙润州。
张商英入相,召为吏部尚书。拯已昏愦,吏乘为奸,又左转工部,以枢密直学士知同州。时商英去位,侍御史洪彦升并劾之,削职,提举鸿庆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