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才
李树才,男,汉族,1955年9月生,江西上高人。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73年2月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公社锦南大队大队会计
1976年10月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公社经管员
1980年12月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公社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
1982年10月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3年11月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公社党委书记
1987年3月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9年11月江西省上高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2年11月江西省奉新县委副书记
(1994年5月兼奉新联合纸厂党委书记)
1994年11月江西省奉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5年3月江西省奉新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5.09—1995.10省委党校县处班学习; 1995.09—1998.01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学习)
1997年11月江西省靖安县委书记
(1999.12省委党校发展县域经济研讨班学习)
2000年9月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
(2001.09—2002.01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3年4月中共宜春市委常委、樟树市委书记
2003年6月中共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工作分工分管政法和维稳工作。
(2003.03—2005.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学习并毕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