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自我证明原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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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自我证明原则:拜恩诉博德尔(Byrne v. Boadle) 一位行人走过一个面粉店,有一袋面粉从二楼的窗台上掉下来使他受到严重伤害。

巴朗.波劳克法官(Baron.Pollock)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仅仅就事故已经发生这一事实就是疏忽行为的证明。

原告举出1)其损害非生产者的疏忽不会发生2)该损害是由曾在被告绝对管理和支配下的货物引起的3)该损害并非因原告的行为所致。

事实自我证明原则是对疏忽责任理论的重大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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